我叫林默,28岁,在临州的汽修厂当学徒,每月工资5000块,到手第一天就得转4500给我弟林浩。不是我乐意,是我妈天天在电话里哭:“小浩还小,刚上大学,你当哥的不帮他谁帮他?”可林浩都20了,哪里小?他上个月刚跟我要了3000买球鞋,这个月又说“欠了点钱”,具体多少没说,只让我赶紧凑。今天发工资,我攥着那叠皱巴巴的现金,在菜市场绕了三圈,最后买了一把青菜、两个西红柿,还有摊主扔在地上的烂菜叶——回家煮面条能省点。
本书作者:甜9先生
最后更新:2026-06-07 10:46:08 直达底部